2024年5月,北京通州发生了一起家庭纠纷案件。小女儿和女婿趁着患病老母亲神志不清,分6次悄悄转走了老人名下124万元的全部积蓄。法院判决他们必须全额归还,并且二审维持原判。
许多人听到这消息后感到困惑:亲生女儿拿自己妈妈的钱怎么就成了偷?很多人认为父母的东西迟早是儿女的,生前拿点也没什么大不了。然而,这种想法在法律上可能构成侵权。血缘关系不应成为洗劫老人财产的借口。
平时我们总觉得“我的就是你的,你的还是你的”,尤其是在亲人之间,拿个存折、问个密码似乎没什么区别。但根据北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的事实,胡老太早在2022年3月就被确诊为阿尔茨海默病,并在2023年11月被法院依法判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这意味着她在法律上已经失去了对大额财产的独立辨别和处分能力。小女儿鲁小花和女婿张某却趁机分6次将124万余元取走。事后他们辩解说老太太让代为保管或自愿赠与,但这种解释显然站不住脚。
法律明确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必须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胡老太的大女儿鲁大花已被指定为合法监护人。因此,即使老太太当时真的说过“钱你们拿去吧”,这句话也是无效的。鲁小花夫妇在法庭上无法提供证据证明老太太清醒时的真实赠与意愿,也没有经过法定监护人的同意,最终被判败诉。
这场官司揭示了家庭中老年人权益保护的重要性。许多家庭对于家务事往往不愿诉诸法律,但在利益面前,有些人为了钱连亲妈都能当成提款机。大女儿鲁大花作为合法的法定代理人,不仅成功追回了124万的存款,也给其他不孝子孙敲响了警钟。赡养老人不仅是道德义务,更是法律责任。如果有人敢趁着老人糊涂把钱全偷走,法律会坚决维护正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