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从二十多层楼扔垃圾获刑 高空抛物屡禁不止。近日,扬州一名男子因一周内三次从28层高楼抛掷垃圾,其中*括险些砸中路人的啤酒瓶,被*以高空抛物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这一判决结果引发了公众的广泛支持。
这名男子周某居住在扬州市广陵区的一栋高层小区28楼,楼下是居民日常出行和活动的主要区域。今年3月以来,周某为了图方便,多次将袋装*活垃圾、饮料瓶、啤酒瓶等物品从自家阳台直接抛下。短短一周内,他实施了三次高空抛物行为。第一次是一袋*活垃圾,落在人行道旁,险些砸中保洁人员;第二次是几个空饮料瓶,砸在绿化带内,引起恐慌;第三次是最危险的,一只未喝完的啤酒瓶被扔下,碎裂后碎片四溅,差点砸中正在行走的王先*,吓得他浑身冷汗。王先*随即报警,警方很快控制了嫌疑人周某。
面对警方询问,周某起初辩称只是随手扔了点垃圾,直到得知自己的行为可能构成犯罪才表示后悔。扬州市广陵区人民*审理认为,周某的行为已经危害到公共安全,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高空抛物罪的规定。*指出,高空抛物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命财产安全,周某在一周内三次实施高空抛物行为,主观上具有放任危险发*的故意,客观上对公共安全造成了现实危险,且其抛掷的啤酒瓶属于易碎物品,一旦砸中路人,极有可能造成重伤甚至死亡的严重后果。最终,*作出一审判决:周某犯高空抛物罪,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周某表示服从判决,并当庭承诺今后不再实施高空抛物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