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理工学院多名青年教师反映,他们作为人才引进后,安家费发放问题与合同承诺不符。合同明确“给予一次性安家费”,但入职后发现要分三批发放,目前只拿到首批的40%,且还要考核、扣税。
这些青年教师签署的相关人才引进合同第五条明确“资金安排:给予一次性特殊支持经费(安家费)××万元”,其中领军人才安家费100万元-130万元,拔尖人才安家费50万元-80万元。学校工作人员解释,争议起因在于合同条款与相关政策表述不一致,“审核的时候没有注意”。
青海理工学院人事处负责人表示,省上的人才引进政策明确了安家费分批次发放,安家费所涉及的税费由个人承担。学校与所有提出诉求的老师保持沟通,多次协调解释,目前正在想办法积极解决。
青海理工学院是青海省新建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学校,2019年5月开始筹建,2024年5月教育部批准设置。经过多年的筹备,西宁大学最终于2024年更名为青海理工学院招*运营。2023年,因西宁大学尚处于筹备阶段,上述青年教师分别与参与筹备的青海师范大学、青海民族大学、青海大学签订合同。按照青海省教育厅、发改委、人社厅等多部门在2021年6月印发的《西宁大学筹建阶段人才引进专项措施(暂行)》的通知,引进人才分为国家级高层次人才、杰出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和柔性引进人才。其中领军人才安家费100万元-130万元,拔尖人才安家费50万元-80万元。
爆料的多位教师提供的相关人才引进合同显示,他们分别属于领军人才和拔尖人才,安家费标准不同。“支持周期”条款明确为5年,在“资金安排”条款项下,均明确“给予一次性特殊支持经费(安家费)XX万元”。入职后他们发现只收到40%的安家费,银行账户中的发放记录显示这部分安家费还有扣税,而他们的合同中也没有注明安家费会扣税。这与他们理解的合同条款意思不符,认为安家费应该一次性发放,不应扣除税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