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松江区人民*佘山法庭审结了一起特殊的民事案件。年近七旬的徐阿姨将亲*儿子梁先*告上法庭,索要15年来“带孙费”共计36万余元。
画面中这位头发花白的老人就是原告徐阿姨。2025年12月,她一纸诉状将自己的亲*儿子梁先*告上法庭。在徐阿姨的陈述里,儿子梁先*是一个毫无家庭责任感的人。自孙女小梁出*以来,梁先*从未尽过父亲的抚养义务,都是徐阿姨为孙女支付*活费、医疗费、教育费等必要的开支。
据了解,徐阿姨早年和丈夫离婚,梁先*自幼和母亲共同*活。即便是后来梁先*结婚,他也是带着妻子和徐阿姨共同*活,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还算融洽。一直到2010年,梁先*的女儿小梁出*了。徐阿姨表示,儿子梁先*自小梁出*之后就没有尽到过父亲的责任,孩子的各项开支几乎都是由徐阿姨承担。到了2014年,梁先*和妻子离婚后,就更是撒手不管了。
但梁先*一方描述的情况有所不同。梁先*的代理律师表示,梁先*的女儿小梁是2010年4月份出*的,刚出*时,徐阿姨和梁先*及其前妻都居住在一起。虽然徐阿姨作为孩子的奶奶对孩子的抚养有一定协助,但直到梁先*和前妻2014年7月份离婚时,主要都是梁先*和前妻对孩子尽主要的抚养义务。梁先*和前妻离婚后,女儿归梁先*抚养,前妻则一次性支付了15万元抚养费,梁先*在拿到这笔钱后,便立即转给了自己的母亲。梁先*一方在庭审中表示,那时他的收入只有每月三四千元,已经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尽到了父亲的抚养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