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完成升级,个税预缴申报规则出现新调整,直接影响职工每月到手工资。核心变化在于5000元/月减除费用的累计计算规则。
按照旧规则,系统会根据入职月份自动累计减除费用,即使未申报也不会作废。而在新规则下,只有实际完成申报的月份,系统才认可对应的5000元减除额度。如果某个月份未申报,该额度将直接作废,不再补发。
因此,在新规则下,职工入职后即使当月没有发放工资,也应提醒公司进行个税“零申报”(申报收入为0),以确保5000元额度不被浪费。同样,如果公司因资金问题暂停发放工资,建议进行零申报,以保住月度减除额度。
此次调整不影响选择“一次性扣除6万元减除费用”的职工,以及在员工信息采集时主动选择“是否扣除减除费用”选项为“否”的人员。此外,本次升级还新增了“离职后补发工资”勾选项及补发税款所属月份字段,进一步优化了申报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