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月薪4.5万工作被前公司搅黄 离职证明风波 90558 V管理员 /今天 /5 阅读 0418 4月16日,深圳市总工会发布消息,员工小明在获得月薪4.5万元的新工作录用后,由于前公司以“工作交接未完成”为由拒绝开具离职证明,导致新公司撤回了录用通知。*判决该公司赔偿小明损失14896.55元,认定其行为违反《劳动合同法》。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必须出具离职证明,不得以工作交接未完成作为理由拒绝。*认定公司的违法行为与小明的收入损失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并按实际损失周期(2024年9月14日至26日)核算了赔偿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