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通报,经湖北省委批准,湖北省纪委监委对武汉大学中南医院原党委常委、院长王行环*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调查发现,王行环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搞投机钻营,结交政治骗子,串供、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他在干部任用考察工作中违反组织原则,隐瞒事实真相为本人谋取人事利益。此外,他还廉洁底线失守,搞权色、钱色交易,违规领取绩效奖金,并违规向医药企业摊派费用。在医院工程项目监管工作中,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他在医疗领域搞新型隐性*,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医疗设备采购、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王行环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鉴于其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相关法规,决定给予王行环*处分,由湖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法所得,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