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澳大利亚副总理兼国防部长马尔斯与日本防卫大臣小泉进次郎举行会谈。双方确认签订了一项合同,日本将向澳大利亚出口升级后的“最上”级护卫舰。
根据合同,该项目将建造11艘护卫舰。其中首批3艘将在日本建造,首舰预计2029年交付给澳大利亚,其余8艘将在澳大利亚建造。每艘护卫舰可搭载约90名舰员,满载排水量6200吨,续航里程可达1万海里。这些护卫舰配备32单元垂直发射系统,装备防空和反舰导弹,并具备反潜作战能力。
据日本方面消息,根据现行的“防卫装备转移三原则”,具有杀伤能力的武器出口受限,但若以共同开发、*产为目的则允许转移。新型舰艇计划首先在日本国内建造,实际上属于护卫舰出口。日本把与美国结为同盟的澳大利亚定位为“准同盟国”,希望通过新型舰艇的共同开发,强化双方在防务领域的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