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人社部、教育部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26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旨在促进高校毕业*就业,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通知要求严禁设置歧视性条件,不得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作为限制性要求,严禁进行“简历筛选”,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人员平等参与。
通知从统筹规划教师招聘、严把教师准入条件、拓宽招聘补充渠道、严格招聘程序要求、防范抢挖优秀教师等方面明确了具体措施。各地需结合学龄人口变动等因素,科学统筹师资需求,充分利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作用,吸引更多优秀人才从事教育工作。
各地应将教师招聘与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动态调整和幼儿园编制保障相结合,优化城乡间、校际间、学段间的师资结构。要科学测算未来3—5年的教师需求,制定2026年度教师招聘工作方案。鼓励在省级或市级层面统一组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确保招聘计划与长期*源变化、学校发展规划相匹配。招聘年龄条件可放宽至38周岁(含)以下,对于具有博士研究*学历学位的人员、退役军人及符合艰苦边远地区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倾斜政策的急需紧缺人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或再适当放宽。
各地还应拓宽教师招聘渠道,实施好“特岗计划”、“国优计划”以及部属公费师范*、“优师计划”等专项计划。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补充紧缺学科师资和学前教育、特殊教育领域师资,并加快储备人工智能教育师资,推动人工智能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
进一步规范招聘程序,县(市、区)招聘方案需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报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省市两级相关部门加强政策指导。严格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把入职前准入查询作为必要环节。加强在编教师流动管理,构建规范有序的师资流动格局。对未经同意恶意抢挖优秀师资的学校,取消其国家和省级评优评先、改革试点等资格。各地需压实责任,稳妥开展招聘工作,吸引和遴选乐教爱教的优秀人才,为推进教育强国建设提供强*资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