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自2023年以来已驳回了127.3万件易误导消费者的商标申请。根据商标法规定,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质量或产地产*误认的标识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商标应识别商品和服务来源,不能当作广告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芮文彪强调,该局严格审查在品质、功能、产地等方面弄虚作假的申请,坚决驳回易误导消费者的商标申请。
对于已经注册但在使用中存在严重误导行为的商标,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了专项工作方案。截至目前,已累计对3351件此类商标依职权宣告无效。
芮文彪表示,“心机商标”可能短期内增加销量,但最终会损害企业声誉和未来发展。他呼吁企业诚信申请和规范使用商标,并欢迎社会各界加强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