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一些网络货运平台企业异化为虚开发票、套取财政补贴的“开票工具”,近年来税务部门严厉打击“开票经济”,加大对网络货运平台税收监管。目前多地网络货运平台企业开票金额大幅下降,显示出监管初显成效。
根据税务总局最新的公开信息,江西税务部门通过对接省交通运输厅,获取全省取得网络货运经营许可并正式接入网络货运信息监测系统的企业名单,结合互联网平台企业报送信息,将全省96户网络货运平台企业全部纳入核查。2026年1至5月累计开票11.8亿元,同比下降六成以上。
安徽作为网络货运行业管理试点地区之一,税务部门依托省政府主导建设的“安徽省网络货运服务平台”,会同交通、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银行等多部门围绕“资金流、信息流、合同流、轨迹流、票据流”,建立17项校验规则,搭建“五流合一”闭环监管体系,对网络货运平台企业上报运单实行100%全量核验,实现“源头可溯、过程可控、风险可防”。通过该体系,安徽核验运单1611.31万条,累计发现异常运单175.09万条,经人工复核,阻断涉嫌虚开发票交易30.19万笔,涉及金额10.23亿元,推动全省车辆资质合规率达93.4%,轨迹合规率达98.9%。
从全国来看,税务总局数据显示,今年1-4月份,违规招商引资企业较为集中的道路货运服务、废弃资源综合利用、再生物资回收、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组织管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等六类行业开票金额同比下降5.9%,降幅较去年全年扩大4.6个百分点。
在数字经济浪潮下,网络货运平台企业的崛起本是一场提升物流效率、降低运输成本的产业变革。然而,在行业快速扩张过程中,因其轻资产、流水大、用票频繁且税源高度集中的特点,成为一些地方违规招商引资的重点区域,严重阻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部分平台企业也逐步偏离“承运”初心,异化为虚开发票、套取补贴的“开票工具”,成为扰乱市场秩序的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