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江西赣州“渣土车撞母女3人致一死”案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肇事司机朱某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提起公诉。
今年8月1日下午,47岁的朱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从工地出发,途经赣州蓉江新区一个没有交通信号灯的交叉路口,右转时与正在非机动车道直行的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电动车上载有母女3人。事故造成电动车上的一名9岁女童当场死亡,其母亲和5岁的妹妹受伤,车辆受损。
事故发生后,赣州蓉江新区管委会成立事故调查组,联合多部门参与调查。调查报告认为,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为渣土车司机严重超载、防护装置不符合安全标准,忽视行车安全,转弯时未让直行车辆。受害人驾驶改装的电动自行车,超员违规行驶,加重了事故的损害后果。
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显示,朱某驾驶的这辆渣土车核定总质量25吨,实际总质量48.159吨,超载23.159吨。
同时,该事故的间接原因包括:赣州亚航工程建设公司违反多项规定,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导致机件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机动车从事道路运输;在江西建工第三建筑公司未完成城市建筑垃圾核准手续申请流程的情况下,违规超载运输建筑渣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