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香港公众场所带电子烟最低罚3千 新规严惩无过渡期 90558 V管理员 /昨天 /3 阅读 0414 香港特区政府卫*署宣布,从4月30日起,香港将禁止任何人在公众场所持有另类吸烟产品,*括电子烟、草本烟和加热烟。即使只是随身携带这些产品而没有吸食,也属于违法行为。一旦被查获,最低罚款为3000港元,最高可被罚款5万港元及监禁6个月。卫*署强调,4月30日起将严格执法,不会设置过渡期,也不会有“首次违规先警告、后罚款”的教育机制。无论是本地居民还是访港旅客,都将一视同仁,不会因为游客身份而获得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