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通报洒水车溜坡致人死亡事故 违规操作酿悲剧!近日,广东惠州市惠东县应急管理局发布了一份关于惠东白花惠州市德俊混凝土有限公司“9·19”一般车辆伤害事故的调查报告。报告指出,这起场内洒水车溜坡致人死亡事件是一起因驾驶员违规操作和企业安全*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引发的一般*产安全责任事故。涉事作业车辆经查实为*。
2024年9月19日7时许,驾驶员蔡某强在惠东县白花镇惠州市德俊混凝土有限公司厂区内驾驶一辆粤L605DR号牌蓝白色重型专项作业洒水车完成注水作业后驶向公司后门。车辆行至厂区下坡路段时,蔡某强未按规范采取有效制动措施,擅自离开驾驶室,导致车辆发*溜坡,撞开厂区后门铁门后将其碾压致伤。事故发*后,公司司磅员庄某晓通过监控发现异常,立即联合安全管理人员吴某聪赶赴现场。7时18分许,救援人员发现蔡某强被压在车底,立即将车辆挪开并拨打120急救电话。蔡某强先后被送往惠东县人民医院、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救治,但因伤势过重于当日13时许经抢救无效死亡。公安部门法医鉴定,死者死亡原因排除他杀,符合*前受顿挫外力导致内脏损伤死亡。
调查报告认定,事故直接原因是驾驶员蔡某强安全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公司车辆管理及驾驶作业规定,在厂区下坡路段未正确采取车辆制动措施,擅自脱离驾驶室,最终引发车辆溜坡碾压自身的悲剧。蔡某强对本起事故承担直接责任,鉴于其已在事故中身亡,相关部门建议不予追究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