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员工因报销事宜被董事长当众训斥、通报批评,最终自缢身亡。家属将公司告上法庭,索赔百万余元。
陆千是北京某公司的中层管理人员。2018年5月25日,他因报销问题与公司高管发*争执,并遭到董事长的严厉训斥。回家后,陆千向家人表示自己在单位遭受不公正待遇,情绪低落。几天后,公司在中层领导微信群中对陆千进行了通报批评,警告如再有类似行为将主动请辞。陆千在群里回应称会坚决执行公司决议。
大约一周后的6月6日上午,陆千在与母亲通话时明确表示要*。其母立即联系公司领导求救,但主管仅与其通话确认状态,未采取任何安抚或陪护措施。中午时分,陆千的妻子和父亲赶到公司想见他,却被告知他已外出办事。实际上,陆千在午休后与同事外出工作,结束工作后各自离开。下午5点左右,陆千被发现于当地世纪城东侧树林内自缢身亡,警方依法认定其系*身亡。
家属向*提*讼,要求公司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活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123万余元,并要求公司赔偿未缴纳社会保险造成的相关损失。庭审中,双方立场鲜明。家属认为公司忽视员工情绪,应负全责;公司则认为*属个人行为,无需担责。
*审理认为,企业拥有合法用工管理权,员工对处罚不服可通过合法渠道*。陆千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预见*后果。虽然公司的通报批评是诱因,但非直接或根本原因,不构成侵权赔偿责任。然而,公司在陆千出现*倾向且家属紧急求助时未能及时通知家属或采取防范措施,存在过错。因此,*判决公司应对陆千死亡承担相应补偿责任,按职工非因工死亡待遇处理,计发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和丧葬补助费共计97582.5元。对于家属要求公司赔偿未缴纳社会保险造成的损失,因缺乏确切的损失数额及赔偿计算依据,*不予支持。
此案提醒用人单位在职场处罚时应规范适度,面对员工异常情绪应及时开展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确保职工*命安全。同时,广大职工如遇职场不公或心理压抑,应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切勿极端冲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