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外交部发言人郭嘉昆主持例行记者会。会上有日本电视台记者提问,日本政府当天在内阁会议上正式修改了“防卫装备转移三原则”及其运用指南,原则上将允许出口杀伤性武器,并称此举旨在加强与伙伴国家的安全合作。对此,郭嘉昆表示,基于日本的侵略历史,为了防止军国主义死灰复燃,《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和《日本投降书》等文件明确规定,日本应完全解除武装,不得维持能使其重新武装的产业。此外,日本宪法对本国军力、交战权、战争权也作出严格限制。战后,日本确立了“专守防卫”等限制军力发展和武器出口的规范。1976年,日本政府发表声明,明确表示日本作为和平国家,慎重处理武器出口。
郭嘉昆指出,日方近期在军事安全领域的一系列动向,暴露了其“和平国家”和“专守防卫”的自我标榜。许多专家学者担心日本可能重新开启战争机器,对外输出战争。日本加速“再军事化”已是事实,国际社会对此保持高度警惕,坚决*日本“新型军国主义”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