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政府通过内阁决议,修改了“防卫装备转移三原则”及其运用指南,原则上允许杀伤性武器对外出口。舆论认为,这一举动背后有多重险恶意图,标志着日本安全保障政策的重大变化,加速了其“再军事化”步伐,可能严重危及地区和平稳定。
1967年,日本提出“武器出口三原则”,禁止向特定国家和地区出口武器。1976年,三木武夫内阁实际上全面禁止了日本武器出口。然而,相关原则很快开始松动。1983年,中曾根康弘内阁允许向美国转让军事技术。2011年,野田佳彦内阁决定允许通过国际联合开发和*产的方式出口武器。2014年,安倍晋三内阁通过“防卫装备转移三原则”及其运用指南,取代“武器出口三原则”,允许在特定情况下出口武器装备和技术,但仅限于非战斗用途的救援、运输、警戒、监视、扫雷等五种类型,并禁止向冲突当事国出口武器装备。
尽管表面上新“三原则”仍对武器出口设有限制,但实际上拓宽了武器装备出口空间,标志着日本从“原则上禁止”转向“原则上允许”。此后,日本政府多次修改“防卫装备转移三原则”运用指南,*括允许向部分冲突当事国出口非杀伤性装备、将日英意联合研发中的第六代战机出口到其他国家等。
高市政府此次修改大幅放宽了武器出口限制,取消了将武器出口限定在五类非战斗用途范围内的限制,原则上允许*括杀伤性武器在内的成品武器出口,并在特定情况下允许向处于冲突中的国家出口武器。专家指出,此举意在摆脱二战战败国在军事领域的限制,让日本成为所谓“正常国家”。
日本右翼势力一直希望摆脱“战后体制”。高市上台后推出一系列政策推动扩军备武,解禁杀伤性武器出口是其中一环。学者认为,此举目的之一是“振兴”日本军工产业,提升其竞争力。此外,高市政府还意图通过扩大武器出口,强化与其他国家的军事合作,与所谓“志同道合”的国家建立紧密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