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揭示了犯罪手段,提醒外卖员和快递员切勿上当受骗。随着新兴寄递业态的发展,毒品犯罪分子利用国际、国内物流快递甚至同城跑腿等平台进行走私和贩运毒品,一些外卖员和快递员无意中成为运毒“跑腿人”。
打开手机远程下单,几十秒内就有骑手接单取货,在数小时后,货物即可被送达目的地。如今,“跑腿”“闪送”等同城急送服务迅速兴起,为日常生活提供了不少便利。然而,一些不法分子也盯上这一渠道,通过在配送平台下单等手段,以不见面、不现身的方式完成毒品交易。
2025年全国毒情形势持续向好,全年共破获毒品犯罪案件2.7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1万名,同比分别下降27.6%和33%。与此同时,毒品犯罪线上和线下交织更为紧密。随着新兴寄递业态的发展,毒品犯罪分子使用国际、国内物流快递甚至同城跑腿等平台走私、贩运毒品。这类涉毒案件有何新特征?外卖员、快递员该如何避免成为运毒“跑腿人”?
当前,随着国家对麻精药品监管力度不断加大,一些涉毒人员为逃避打击,持续从医疗机构或药店获取麻精药品,以利诱方式招揽、雇用“跑腿人员”为其代开代购麻精药品,导致“跑腿人员”误入毒品犯罪歧途的案件时有发生。
在最高人民法院通报的一起典型案例中,2021年至2023年期间,“跑腿骑手”陈某刚在明知阿普唑仑、佐匹克隆属于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的情况下,以牟利为目的使用本人或他人身份证,从吉林延边的两家医院挂号购买上述药品。为大量获取这些药品,陈某刚在“跑腿人员”微信群中发布消息,招揽他人到医院开药由其收购。马某、卢某辉、马某义看到消息后,分别使用本人身份证多次到上述两家医院购买阿普唑仑、佐匹克隆,并贩卖给陈某刚。其间,陈某刚多次向多人贩卖阿普唑仑、佐匹克隆,销售金额共计17.4万余元,从中非法获利4.7万余元。马某、卢某辉、马某义也分别非法获利。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刚、马某、卢某辉、马某义的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